□記者張曉雲通訊員林孟佳
  家裡“添丁”,起名字、報戶口都傾註了新晉父母們的全部心血,可這中間如果要更改信息該怎麼辦呢?需要啥手續?都有哪些程序要走?彆著急,只要您在洛陽市公安局主辦的《百姓呼聲》專欄留言,和民警“嘮嘮嗑”,疑惑就能解決了。
  1.市民吳先生問:我的孩子是1991年出生,報戶口時,因大意誤報成1994年了。請問現在可以改嗎?怎麼改?盼望解答,謝謝。
  洛陽市公安局治安與出入境管理支隊相關負責人答:吳先生,您好!如果您需要更改孩子的出生日期,需攜帶以下材料至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年齡更改手續:
  (1)出生日期變更更正審批表(由轄區民警填寫,必須寫清更正原因);
  (2)申請人更正年齡的書面申請報告;(3)派出所轄區民警調查報告;
  (4)更正年齡的原始憑證(即出生證明)或骨齡鑒定報告書;
  (5)學生的提供學籍表原件、加蓋學校公章的複印件(此項材料屬輔助證明材料,單獨存在不具有證明效力);
  (6)14周歲以上變更年齡的,派出所需出具無違法犯罪證明,並比對是否為網上逃犯;
  (7)轄區派出所出具的變更更正審批表(即派出所提交單一式兩聯)。
  2.市民劉先生問:我是宜陽縣某鎮人,我於2014年3月新添一女,前天剛上的戶口,但當時考慮不周,名字與周邊鄰居和親戚的名字重了,造成不便,想申請更名,可以嗎?
  洛陽市公安局治安與出入境管理支隊相關負責人答:劉先生,您好!根據《洛陽市公安局辦理戶口工作規範》,年滿18周歲的公民因實際需要須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提出申請,但只能更改一次。18周歲以下的公民姓名變更由其父母決定。請持以下材料至轄區派出所辦理:
  1.申請人變更姓名的書面申請報告(必須寫清楚變更原因);
  2.申請人填寫的戶口項目變更表;
  3.戶口本、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4.屬單位職工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在校學生需提供學籍表;
  5.十四周歲以上變更姓名的,派出所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6.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變更姓名的,其親生父母必須持身份證到派出所現場簽訂同意變更子女姓名的協議;
  7.轄區民警出具調查報告。  (原標題: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需要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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